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关于1起涉农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
稿件来源:彭阳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8-03-09 00:00:00
近期,彭阳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1起涉农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现通报如下。
2007年6月,县发改局、交岔乡政府在交岔乡关口村和东洼村实施彭阳县庙台水库移民搬迁项目,确定在交岔乡新建居民点,总投资56.1万元。时任交岔乡乡长海啸作为项目负责人,为了通过项目验收,指示工作人员兰杰(另作处理)和关口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启林(另作处理)虚造到户资金花名册,在原有实施项目农户的基础上虚加82户,并让二人替部分虚加的农户签字盖章,合计上报167户。2009年5月,县发改局以抽验的方式完成项目验收后,将项目资金全部拨入交岔乡政府账户,交岔乡政府按照实际实施项目的85户农户兑现项目资金31.8285万元,致使虚加的82户共24.2715万元项目剩余资金一直滞留在交岔乡政府账户,未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7年8月,交岔乡政府将24.2715万元上缴财政。2018年1月,县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给予海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从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一定要把严守纪律规矩放在首要位置,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制度执行。各涉农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涉农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切实发挥项目资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深化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违纪违规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全县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证。(彭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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