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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关于对5起村集体经济资金违规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稿件来源:彭阳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8-05-24 00:00:00

  近年来,彭阳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5起村集体经济资金违规问题,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白阳镇南山村村委会会计王国钰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09年1月12日,王国钰利用职务便利,将彭阳县国土局拨付到个人账户的南山村0.51亩耕地、5.6亩荒地征地补偿款1.51万元和原党支部书记交回村集体征地补偿款0.8万元,共计2.31万元,除支付村民杨某某征地款0.12万元和斩刀山组挖沙垫路费用0.49万元外,剩余1.70万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5月,县纪委给予王国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白阳镇陡坡村党支部书记韩久南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5年,韩久南利用职务便利,以妻子张金某名义虚造地面附着物“各类杂树”表册,通过个人一卡通账户领取中南部茹河片区农村饮水联通项目款5200元,用于发放村、组干部劳务协调费等开支。2017年7月,白阳镇党委给予韩久南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城阳乡涝池村计划生育专干韩勇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9月,彭阳县石油办在涝池村祁庄组韩某某地里开挖井场,征用土地及道路补偿资金6.57万元。2015年12月,彭阳县石油办将补偿资金打到时任祁庄组组长韩勇一卡通账户上,韩勇兑付给村民韩某某等15人占地和青苗补助款2.37万元,2016年4月13日支付给姬某某、韩某某等46户237人3.85万元,剩余0.36万元被韩勇据为己有用于家庭日常开支。2018年5月,县纪委给予韩勇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草庙乡和沟村党支部书记马步科侵占村集体资产问题。2007年,马步科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占地面积1.1亩的旧村部象征性支付2000元处理给自己,个人侵占集体资产折合人民币1.59万元。马步科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4月,县纪委给予马步科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5.王洼镇石岔村党总支委员、山庄村党支部书记马志福管理村集体资产失职失责问题。2011年5月,马志福代表花芦村委会将花芦村王堡沟附近一块荒山永久性出让给彭阳县益聪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用于石料开采,出让价8000元/年。合同自签订以来,彭阳县益聪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连续5年未向花芦村委会上交出让金,马志福未进行及时追缴也未告知其他人进行追缴,造成4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流失。2015年4月,马志福以花芦村村委会名义将2亩村集体机动地出租给固原宝发农牧有限责任公司,租金1500元/年,期限2年,马志福代收租金后,将其中的2000元作为工作补贴发给本人及其他3名村组干部。2017年11月,县纪委给予马志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集体资金收入被追缴,违纪资金被收缴。(彭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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