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彭阳县九届委员会第五轮巡察公告
按照彭阳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8月31日,县委4个巡察组将对应急管理局党委(地震局党支部)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对县水务局党组、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县总工会党组、团县委党支部、城阳乡党委进行常规巡察,并延伸巡察乡镇所辖村级党组织及部门(单位)所属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巡察组
组 长:台平虎
副组长:杨正德
巡察对象:城阳乡党委
联系电话:17795417577
电子信箱:pyxxcz01@163.com
第二巡察组
组 长:马 勇
副组长:高 升
巡察对象: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地震局党支部)
联系电话:19995447399
电子信箱:pyxxcz02@163.com
第三巡察组
组 长:姚世平
副组长:郭天利 黄 勇
巡察对象:县水务局党组 团县委党支部
联系电话:19995447199
电子信箱:pyxxcz03@163.com
第四巡察组
组 长:姬文军
副组长:马会霞 张治东
巡察对象: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县总工会党组
联系电话:19995446399
电子信箱:pyxxcz04@163.com
巡察期间接听举报电话时间为: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8月25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彭阳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巡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来信请寄至彭阳县委巡察办315室转交第一(或二、三、四)巡察组,需注明转交的具体巡察组,收信地址:彭阳县白阳镇悦龙新区行政中心3楼315室,邮编:756500。
中国共产党彭阳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