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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中共彭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九轮巡察公告

稿件来源:彭阳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1-05 09:56:57

  按照彭阳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成立3个巡察组,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党组,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融媒体中心党支部采用“一拖二”的模式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延伸巡察所属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巡察组

  组 长:马德仁

  副组长:马  晶、王  禄

  巡察对象:彭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彭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

  联系电话:19529522665

  电子信箱:pyxxcz01@163.com

  第二巡察组

  组 长:张万科

  副组长:虎军勤、张秉强

  巡察对象:彭阳县司法局党组、彭阳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党支部

  联系电话:19529523552

  电子信箱:pyxxcz02@163.com

  第三巡察组

  组 长:张  斌

  副组长:马  蓉(市检察院)、杨剑锋、王  雄

  巡察对象:彭阳县检察院党组、彭阳县融媒体中心党支部

  联系电话:19529525126

  电子信箱:pyxxcz03@163.com

  巡察期间接听举报电话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12月31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彭阳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巡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来信请寄至彭阳县委巡察办315室转交第一(或二、三)巡察组,需注明转交的具体巡察组,收信地址:彭阳县白阳镇悦龙新区行政中心3楼315室,邮编:75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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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县法院党组信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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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信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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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县司法局党组信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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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党支部信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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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县检察院党组信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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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县融媒体中心党支部信访平台

  中共彭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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